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工作部署,负责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及有关教学基本文件。
3、协助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拟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协助学院组织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4、协助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协助组织精品课程等课程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5、组织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制定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协助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示范性教学、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方法研究活动,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成功的教学经验。
6、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学院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教学任务、编排学期课程表,负责教室调度和管理、选课管理、成绩管理、重修或补考安排、考试管理和考务等工作。
8、负责本处信息化建设,组织对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培训。
9、协助组织基于网络信息平台的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信息收集、反馈、评估及监控工作,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11、负责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的培训。
12 、负责学院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学优秀奖等教学奖项的评选和表彰工作以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等教学竞赛的组织工作。
13、负责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14、协助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电话:0376-279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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